为增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视责任事情落实,,,,增强企业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员工清廉自律和清廉从业意识,,,,推进“清廉型”企业建设,,,,经研究决议,,,,连系公司现实,,,,特制订下发本划定。。。集团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认真遵守《若干划定》,,,,严酷执行“十个严禁”,,,,增强作风建设,,,,推动事情落实,,,,用自身行动营造集团公司清廉从业气氛。。。
一、严禁与投标人或中介机构私下勾通,,,,不得滋扰招投标的正常事情程序,,,,小我私家不得接受或索取中标单位评标费、手续费等任何用度。。。
二、严禁干预大宗装备、物资和办公用品的果真采购,,,,不得违反程序确定供应商,,,,不得收取供应商回扣或利益费。。。
三、严禁条约签署和执行历程中与营业关联方暗箱操作,,,,不得收取营业关联方钱物。。。
四、严禁公款报销小我私家消耗、公车私用、营业招待费凌驾预算控制。。。
五、严禁公款私存等不当行为,,,,小我私家不得收取任何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存款)奖励、回扣或与公司营业有关联的奖励。。。
六、严禁事情环节中居心刁难、拖延营业关联方等行为,,,,不得索取或接受营业关联方钱物。。。
七、严禁工程职员索、拿、卡、要等行为,,,,不得与施工方、监理方勾通多签或巧立项目签证增添投资。。。
八、严禁资产处置惩罚(租赁、出售)环节中与利益关联方勾通的行为,,,,不得收取任何用度与利益。。。
九、严禁征地拆迁等涉及资金赔偿事项中与被征收方私下勾通等行为,,,,不得损公利己、套取公司资金。。。
十、严禁一样平常事情、生涯中泛起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或违反社会公德的举止。。。